广州如何确定合伙协议纠纷管辖法z院?
律师解答:1、合同纠纷原则上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z院管辖,但双方也可以书面协议选择。
2、法律规定:《民事诉z讼法》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z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z法z院管辖。《民事诉z讼法解释》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第三十四条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z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z法z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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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公司员工代公司签的合同构成表见代理吗?
张静律师解答:要看合同相对方是否尽到审慎注意义务,一是要审查员工或代理人的身份、授权委托书的内容,二是是否有查询公司工商登记等重要信息。如下面这个案件,公司名称都变了,相对人仍然与员工个人签合同,终法z院认定不构成表见代理。
判z决书节选:
法z院认为,关于黄某该无权代理行为是否构成表见代理问题。黄某杨某签署该《销售合作协议书》时,璞某公司已由原“德某公司”名称变更为现名称。即便黄某杨某出示了《委托书》,该《委托书》上的委托权限是进行招商、销售、运营,该授权权限范围并不明确,且没有包括代为签署合同的权限,杨某在签署《销售合作协议书》有义务了解“德某公司广州营销中心”的商事信息,亦有义务向璞某公司了解黄某否有权代表璞某公司签署上述协议,故其作为相对人没有充分理由相信黄某代表璞某公司签署合同的权限。因此,黄某该无权代理行为亦不构成表见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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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合同中约定由本地法z院管辖,能视为约定了管辖法z院吗?
张静律师解答:不能,“本地法z院”属于约定不明,仍应按照法律规定确定管辖法z院。
裁定书节选:
本院经审查认为,本案系合同纠纷。根据原告提交的诉状及证据材料显示,原告基于其与被告共同签订的《订单补充协议》提起本案诉z讼,要求被告向其支付货款及利息、违约金。虽案涉《订单补充协议》中约定:“……逾期超过七天的,乙方将直接通过本地法z院起诉,……。”但因“本地法z院”的约定不明,故本案无法根据约定内容确定管辖法z院,本案仍应依照民事诉z讼法的相关规定确定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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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装修合同中装修公司未盖章,还能告公司吗?
张静律师解答:公司未盖章的话,要看公司是否承认自己是合同履行人,如不承认,则只能告个人。如下面这个案件,就是装修公司的员工自己在外面签的合同,没有公司盖章,公司也不承认与公司有关,终法z院认定员工个人才是合同相对方。
判z决书节选:
法z院认为,薛某与邓某于2018年4月6日签订的《建筑装修合同》封面载明发包方为艺某公司,承包方为合某公司。但因合某公司并未在合同中盖章,邓某亦无取得合某公司授权,合某公定代表人张某亦出庭作证证明该合同与合某公司无关,故法z院认定合某公司并非合同相对方,承包方应为邓某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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