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处作业安全要求
1.从事高处作业的必须办理《高处作业证》,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后方可施工。
2.《高处作业证》审批人员应赴现场检查确认措施后,方可批证。
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经安全教育,熟悉现场环境和施工安全要求。
3、高处作业前作业人员应检查《高处作业证》,检查确认安全措施后方可施工,否则有权拒绝施工。
4.高处作业人应按照规定穿戴劳保用品,作业前要检查,作业中应正确使用防坠落用品与登高器具、设备。
5.高处作业应设监护人对高处作业人员进行监护,监护人应坚守岗位。
2002年,国家安监总局出台《关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工作的意见》时,就将“高处悬挂作业”列入特殊工种。安全生产法也明确规定,特殊工种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取得《安全资格操作证》,持证上岗。
从事高处作业人员要坚持开展经常性安全宣传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使其认识掌握高处坠落事故规律和事故危害,牢固树立安全思想和具有预防、控制事故能力。
高处作业操作证,是从事登高架设作业或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工作的人员必须考取的特种作业操作证。该证是原现应急办颁发的,每三年复审一次,每六年需要换证。
凡参加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经医生体检合格,方可进行高处作业。对患有、、、视力和听力严重障碍的人员,一律不准从事高处作业。
登高架设作业(如架子工、塔式起重机安装拆除工等)人员必须进行专门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劳动安全门核发的《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证》,方准上岗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