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康汇空气净化工程有限公司提供食品车间净化工程|车间净化工程|山东康汇净化。
人员卫生设施:
(1)更衣室净化车间要设有与加工人员数量相适宜的更衣室,更衣室要与车间相连,必要时,要为在清洁区和非清洁区作业的加工人员分别设置更衣间,并将其出入各自工作区的通道分开。个人衣物,鞋要与工作服,靴分开放置。挂衣架应使挂上去的工作服与墙壁保持一定的距离,不与墙壁贴碰。更衣室要保持良好的通风和采光,室内可以通过安装紫外灯或臭氧发生器对室内的空气进行灭菌消毒。
(2)淋浴间 肉类食品(包括肉类罐头)的加工净化车间要设有与净化车间相连的淋浴间,淋浴间的大小要与净化车间内的加工人员数量相适应,淋浴喷头可以按照每10 人1 个的比例进行配置。淋浴间内要通风良好,地面和墙裙应采用浅色,易清洁,耐腐蚀,不渗水的材料建造,地板要防滑,墙裙以上部分和顶面要涂刷防霉涂料,地面要排水通畅,通风良好,有冷热水供应。
(四)车间内位于食品生产线上方的照明设施装有防护罩,工作场所以及检验台的照度符合生产、检验的要求,光线以不改变被加工物的本色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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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11车间内应有适度的照明,光线以不改变被加工物的本色为宜。检验岗位的照明强度应保持540Lux以上,生产车间应在220Lux以上,宰前检验区域应在220Lux以上,预冷间、通道等其他场所应在110Lux以上。
生产线上方的照明设施应装有防护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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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10车间应有充足的自然采光或者照明,光线不得改变被加工物的本色。照明设施应装有防护罩。 出口速冻果蔬生产企业注册卫生规范
8.12 车间内位于工作区域照明设施的照度不低于220 Lux,包装间、检验台上方的照度不低于540Lux。车间内生产线上方照明设施应装有防护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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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加工进程基本上都是从质料→半制品→制品的进程,即从非清洗到清洗的进程,因而,加工车间的出产原则上应当依照商品的加工进程顺序进行规划,使商品加工从不清洗的环节向清洗环节过渡,不允许在加工流程中呈现穿插和倒流。食品厂净化车间清洗区与非清洗区之间,要采取相应的阻隔办法,以便操控彼此间的人员流动和物流,然后防止发生穿插污染,加工品传递通过传递窗进行。要在车间内恰当的当地,设置工用具清洗、消毒间,装备供工用具清洗、消毒用的清洗槽、消毒槽和漂洗槽,必要时,有冷热水供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