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的咨询原则:
1.避免激化矛盾,尽量减少当事人的困扰和麻烦;激化本来不激烈的矛盾不符合当事人的根本利益,也严重违反了律师的职业道德。
2.对有关部门与群众矛盾方面的咨询要持慎重态度,要讲明利弊,做好疏导工作,防止事态扩大;
3.对当事人决策方面的咨询要注意从正反两方面分析利害得失,要为当事人提供可行参考意见,但不应代替当事人进行决策,从而避免相应法律风险;
律师接受法律咨询解答要有针对性;要以法律为依据;用语要考虑到询问人接受水平;对案情清楚的解答要内容具体可行;对不合理的要求要作劝说工作,不可激化矛盾。
法律咨询的途径主要有以下几种:
1.现场咨询
2.电话咨询 适合简单的法律问题,并且应该咨询本地的律师,因为地域不同,法律规定可能不一样。有的起刑数额各省规定就有所不同。
3.网站咨询
律师队伍日益壮大,初步形成了具有较高素质的律师职业群体。随着法律服务领域不断拓展,律师职能作用日益凸现。
根据新计价费【2002】1047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律师服务收费临时标准:
1、不涉及财产关系20—100元/件;
2、涉及一般财产关系50—150元/件;
3、涉及商业财产关系100—500元件;比较复杂法律咨询,可以与当事人协商在3倍标准以内收费。其他各省的法律咨询收费标准各有不同,但是大体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