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辐射安全许可证的条件:
1、有与所从事的生产、销售、使用活动规模相适应的,具备相应知识和防护知识及健康条件的技术人员;
2、有符合家环境保护标准、职业卫生标准和安全防护要求的场所、设施和设备;
3、有专门的安全和防护管理机构或者专职、兼职安全和防护管理人员,并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和监测仪器;
4、有健全的安全和防护管理规章制度、辐射事故应急措施;
5、产生性废气、废液、固体废物的,具有确保性废气、废液、固体废物达标排放的处理能力或者可行的处理方案。
放射诊疗许可证《放射诊疗许可证》不进行办理或校验不及时有哪些后果?
根据《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十八条,逾期不申请校验或者擅自变更放射诊疗科目的由原批准部门注销放射诊疗许可,并登记存档,予以公告。
根据《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未取得放射诊疗许可从事放射诊疗工作的、未办理诊疗科目登记或者未按照规定进行校验的由县区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根据情节处以3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机构执业许可证》。
《放射诊疗许可证》的有效期是多久?
现行管理要求没有规定《放射诊疗许可证》的有效期期限,但需要按规定进行校验。
放射卫生预评价放射卫生预评价意义
放射卫生预评价是预测、评估放射性危害种类及强度(浓度),预测、评估项目建成后工作场所中的辐射强度及其可能对工作人员或公众造成的健康危害;从控制职业病,提出合理的改进建议,使辐射防护达到化,避免发生放射故或者职业病。
放射卫生预评价范围
我们可以承担放射诊疗设备的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如计算机断层X射线摄影装置(CT)、CR、DR、全景机、X射线数字减影装置(DSA)、普通X射线诊断设备、X射线摄影和牙科机等放射诊疗设备。
放射工作场所防护检测
放射诊疗设备工作场所辐射防护检测的目的是了解放射诊疗设备工作场所辐射强度及防护情况,发现存在的辐射安全隐患,保护患者及医务人员健康。
检测周期
▲放射诊疗设备新安装、重大维修后机房进行验收检测;
▲正常使用情况下每年一次状态检测。
4、放射防护控制效果评价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令第46号)第十三条规定:医疗机构在放射诊疗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前,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申请进行卫生验收。
卓然辐射检测-放射防护控制评价流程:
业务委托→拟订检测与评价方案→方案内审→现场检测→编制评价报告→内部评审→评审并修改→提交报告。
5、个人剂量监测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通过为放射工作人员提供个人剂量监测,以便了解放射工作人员的年剂量当量,为行政部门监督检查提供技术依据。
检测标准
GBZ 128-2019职业性外照射个人监测规范
检测周期
至少每季度(3个月)送检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