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不安全行为是伤害事故主要的致因要素,近85%~96%的伤害事故是由于人的不安全行为造成的,因此禁止危险行为显得很重要,作业人员应严格遵守以下“吊装十不吊”:
超负荷、重量不明、埋地或与地面凝结的工件不吊;视线不清、指挥信号不明或违反章程指挥时不吊;捆绑不牢、不平衡或不符合安全要求时不吊;在吊挂重物上直接加工时不吊;铅垂角超过5º的歪拉斜挂不吊;工件上站人或有浮放活动物的不吊;安全装置失灵或起重机械发生故障时不吊;工件棱角、刃口与钢丝绳索具或吊装带索具之间未加衬垫时不吊;危险品没有安全措施时不吊;遭遇6级或6级以上强风时不吊。
“吊装十不吊”是凝结了几代作业人员的经验,它较早地出现在1982年颁发的《机械工业部起重机械安全管理规程》中,另外,“吊装十不吊”在不同行业或对于不同类型起重机、吊索具也流传着不同版本,但这些版本的内容除了个别条目外基本相似,各工厂可以选择适合自己的版本;当然,“吊装十不吊”在内容和表达方式上也会持续改进。
大型建筑物需要采用钢结构吊装施工技术。这一技术因为结构简单并且运输交通比较方便,载重量大,重要的是互换性比较好,在很多大型的企业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并且取得了不错的效果。
钢结构的吊索具操作中,如何才能确保可靠的实施呢?
首先是从人力资源开展,这主要是说保障相应的劳动力资源,因为从事这一行业的技术人员比较多,大量的劳动力资源需要合理配置,所以要根据对构件的安排来对劳动力进行调度,就是对劳动力资源进行科学有效合理的配置。
其次是检查相应的施工设备,因为施工设备是整个建筑成功与否的关键,所以,定期检查相应的施工设备,对其进行一定的保养和维修,从而保障建筑施工的顺利进行。还有一点是责任制和相关的应急反应机制保障,这点非常重要。一个建筑施工基本的就是使人员安全得到保障。所以,在其他都已经安排妥当的情况下,要开展安全教育,主要是对施工相关人员进行必要的约束,要求他们必须持证上岗,并且要严格的遵循安全施工规定。
健全组织保障,主要是建立事前,事中,事后的控制结构,把控质量,增强技术指导。
对于倒链的使用,在使用前应先重复了解倒链能承受的吨位情况,并且应对倒链盒内的摩擦片磨损情况,棘爪、链条、挂钩以及安全锁片等进行重点检查,确保完好后才能继续使用,倒链与钢丝绳相比,通常钢丝绳的安全余量较高,倒链安全余量相对较低,在应用倒链的过程中,一旦发现拉力超过额定拉力后,这时倒链就极易出现破断或损坏,应及时停止作业。
在实际吊装过程中不光需要计算能否吊起物件,还要计算不同设备及构件吊点的结构安全及变形,同时要考虑进场道路、现场环境,保证吊车能够进场,并且有吊装需要的空间位置,才能保证这个吊装过程的安全。
在选择夹层吊具的规格时,须充分考虑被吊物的规格、重量和吊装方法,并从多方面考虑工作力、工作条件、荷载类型的要求。如果几个吊具一起使用,则须使用相同类型的吊具。
无论是否需要备注或螺栓,都须对吊具的端部进行结构加固,并作出辅助备注。另外,未经标识的镀锌钢丝绳消费人员不得擅自使用。吊具构件上的构件应按构件要求进行检查。不要使用锤击来纠正误解的吊具。请勿从吊具下方拉动或更换吊具。
吊具应是由技术厂家按规范分为生产、检验、合格证、维护保养说明书的产品。成品的标记部位须标明生产序列号、生产时间、生产企业名称等不易损坏的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