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韬网 商标申请转让
首先,商标遵循自愿申请原则。商标不是必须要申请的,但是为了自己企业将来的发展,商标也是的。但是在一些特殊行业商标是强制申请的。
第二,商标申请原则之在先原则。谁先申请谁就拥有商标权。有很多人误以为自己先使用这个商标那么就具有这个商标的权。其实并非如如此。
第三,商标申请原则之注册原则。商标权通过注册取得,不管该商标是否使用,只要符合商标的规定,经商标主管机关核准注册之后,申请人即取得该商标的权,受到法律的保护。
一个好的商标是企业品牌创立的基础,在创业之初一定要好好为自己的产品取一个名字。
公司商标转让公司商标转让
商标转让合同是指商标的所有人依法定程序,将其商标转移给他人,并由受让人享有该商标的权。
一、审查商标转让合同效力:
商标转让合同效力审查主要是审查合同是否有无效或可撤销情形,被转让的商标是否为被人院冻结的商标以及办理了质押登记的商标:
1、审查合同中是否存在中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情形。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规的强制性规定。
《合同法》第五十四条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审查商标转让商标合同审查商标转让商标合同
注意事项:
①没有明确约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的各种情形,因此无法适用违约责任条款。
②在支付违约金或者损害赔偿金的违约形式中,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害赔偿金的计算依据,使得违约条款不具有可操作性。
③将解除合同误解为承担违约责任的形式或者错误地认为只要违约就可以解除合同
④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好商标转让好商标转让
商标转让是商标注册人在注册商标的有效期内,依法定程序,将商标权转让给另一方的行为。
商标转让一般有以下几个形式:合同转让、继受转让、因行政命令而发生的转让。办理商标转让,找国韬!商标代理组织中的商标代理人对商标法律法规比较熟悉,商标业务较为精通,能比较准确地理解委托人和商标局的意图,协助当事人对商标局发出的要求修改的文件作出准确的修改,使转让注册申请的审查得以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