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麦是新石器时代的人类对其祖先进行驯化的产物,栽培历史已有1万年以上。中亚的广大地区,曾在史前原始社会居民点上发掘出许多残留的实物,其中包括和栽培的小麦小穗、籽粒,炭化麦粒、麦穗和麦粒在硬泥上的印痕。其后,从西亚、近东一带传入欧洲和非洲,并东向印度、、中国传播。早在公元前7000-前6000年,在土耳其、伊朗、巴勒斯坦、伊拉克、叙利亚、以色列就已广泛小麦成熟时节 栽培小麦;公元前6000年在巴基斯坦,公元前6000-前5000年在欧洲的希腊和西班牙,公元前5000-前4000年在前苏联的外高加索和土库曼,公元前4000年在非洲的埃及,公元前3000年在印度,公元前2000年在中国,都已先后种植小麦。中国的小麦是由黄河中游逐渐扩展到长江以南各地,并传入朝鲜、日本。公元15世纪至17世纪间,欧洲殖民者将小麦传播至南、北美洲;18世纪,小麦传播到大洋洲。
新的《小麦》(GB 1351~2008),将于2008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
新的《小麦》是为适应小麦生产和流通发展的需要,由国家粮食局组织有关并协调各部门对1999版《小麦》进行修订形成的。标准修订的主要内容一是修改了小麦分类检验方法,将感官检验改为仪器化检验,建立了中国小麦硬度分类评价体系。二是对小麦分类进行了简化,新标准中小麦分类由原来的9类调整为5类,取消原来按冬、春季节播种的分类。三是适当放宽了中等小麦不完善粒的限制,与取得一致。四是增加了标签标识要求,规定在包装物上或随行文件中注明小麦的品种名称、类别、等级、产地、收获时间等,以便于小麦产品的溯源。
国家粮食局强调,小麦是强制性,根据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禁止生产、销售和进口。在小麦生产、收购、储存、加工、销售等环节都必须严格执行小麦。对今年夏粮收购工作中执行的情况要进行重点监督检查,对不执行新标准的行为,要依据有关法规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