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的特点
分公司是相对于总公司而言的,它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也可以说是总公司的一个组成部分。分公司不论是在经济上还是在法律上,都不具有独立性。分公司的非独立性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一是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不能独立享有权利、承担责任,其一切行为的后果及责任由总公司承担:二是分公司没有独立的公司名称及章程,其对外从事经营活动必须以总公司的名义,遵守总公司的章程;三是分公司在人事、经营上没有自主权,其主要业务活动及主要管理人员由总公司决定并委任,并根据总公司的委托或授权进行业务活动;四是分公司没有独立的财产,其所有资产属于总公司,并作为总公司的资产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
经营范围≠实际经营范围
公司的经营范围与其实际经营范围不一致的。除国家限制的内容外,并不意味着许可证中公司经营范围内的内容可以从事。但这并不意味着该公司拥有足够的资格从事所有业务领域,这取决于该企业是否获得了相关的行政许可或资格证书。
法定代表人≠公司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
法定代表人必须在公司就职,可以是董事长、执行董事、董事或者经理。(监事、公务员、无民事能力及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不能当法人)。法定代表人可以是股东,但不一定是股东,可以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也可以不是。
这些公司不能直接注销
① 非正常户
注销公司的步就是税务注销,如果你被税局认定为“非正常户”,那就别想直接注销的事儿了,先把税务异常处理好才行!
② 证照不齐
如果你营业执照丢了,或是公司章找不到了,那也是很难注销公司的,都得先补齐。
③ 不能提供凭证、账本、报表的
由于注销公司需要查账本及近三年的纳税申报表,所以从来没有记过账的公司也注销不掉,想注销的话,必须先补账。
④ 有分支机构或子公司未注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