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设立旅行社如何办理许可申请和工商登记;
四川成都旅游业务经营旅行社许可证属于后置;
如何办理成都市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审批;
办理依据:
《旅行社条例》第七条
《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第八条
《旅游法》第二十八条;第三十四条;第九十七条
旅行社审批业务办事指南
设立要求:
1.营业执照
2.经营场所
3.专业人员
4.营业设施
受理程序:
由县, 市旅游部门进行网上及现场查看双重初审,审核通过后由省旅游局于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省旅游局准予许可后,省旅游局将以短信的形式通知申请人,申请人携带相关书式材料领取《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副本;不予许可的,省局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旅游。
请经营业主到工商,税务办理相关登记及缴纳旅行社质保金,责任险等手续后,携带全部的材料到成都市文化广电旅游局领取《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正本;
提交材料:
(1)设立申请书
(2)股东材料;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履历表
(4)旅行社企业章程
(5)经营场所的证明
(6)营业设施,设备的证明或者说明
(7)拟任计调人员具有旅行社从业经历或者相关专业经历证明
(8)拟任经理人员具有旅行社从业经历或者相关专业经历证明
(9)新设立旅行社三名导游的导游证及签订的劳动合同意向书
核发成都市旅行社经营许可证区域:金牛区,成华区,锦江区,武侯区,青羊区,高新区,郫都区,双流区,新都区,新津区,温江区,大邑县,蒲江县,金堂县,邛崃市,崇州市,简阳市,彭州市,都江堰市,天府新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高新西区,东部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