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工厂和零碳工厂不是同一个意思,它们代表了两个不同的概念。
绿色工厂(Green Factory)是指采用环境友好的技术、材料和工艺,在生产过程中降低对环境的污染和资源的消耗,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工厂。绿色工厂强调的是减少对环境的不好的影响,例如减少废气排放、废水排放和噪音污染等。
零碳工厂(Zero Carbon Factory)则是指生产过程中不产生碳排放的工厂。零碳工厂采用一系列技术手段,包括可再生能源、碳捕获和储存技术等,来减少或消除碳排放。
虽然绿色工厂和零碳工厂都关注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但它们的重点不同。绿色工厂着重于减少对环境的污染,而零碳工厂则致力于减少或消除碳排放,以应对气候变化和变暖。
绿色工厂创建要求:采用先进适用的清洁生产工艺技术和效率更高的末端治理装备,淘汰落后设备,建立资源回收循环利用机制,推动用能源结构优化。采用绿色建筑技术建设改造厂房,预留可再生能源应用场所和设计负荷,合理布局厂区内能量流、物质流路径,推广绿色设计和绿色采购,开发生产绿色产品,实现企业运行全流程的绿色发展。申报单位应具备有完善的质量、环境、能源、职业健康等管理体系认证,积极主动开展节水节材评价、能源审计等;加快创建具备用地集约化、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等特点的绿色工厂。绿色工厂的评审流程是怎样的?
1. 年度创建计划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要结合本地区产业发展现状,选择一批基础条件较好、具备创建条件和创建意愿的企业、园区进行储备培训育人,根据本地区工业企业发展实际情况按年度制定绿色工厂创建计划,在每年12月底前将下年度创建名单报省工信委,省工信委据此编制全年度创建计划。
2.单位自主创建①支持基础条件好的企业、园区对照绿色制造体系相关标准和要求,树立绿色、低碳、节能、循环发展的理念,加大绿色化改造投入,多方面提升绿色化水平,启动创建工作,进行自评价。②自评价达到国家1级绿色工厂的申报主体,按工信1部要求委托合格的第三方评价机构进行评价并编制第三方评价报告。第三方评价合格后,于每年6月底前向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自评价报告和第三方评价报告)。
3.地市初审上报各省辖市、直管县(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对辖区企业、园区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审查重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真实性、符合性,项目申报材料完备情况,指标达标情况等。初审后将申报材料(纸质材料1式5份和电子稿)汇总后于每年7月底前报省工信委。
4.省级评估确认省工信委组织根据工信1部发布的有关评价标准对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初审汇总上报的绿色制造体系示1范项目组织进行评估审查。
5.推荐国家示1范省工信委于每年11月底前,从省级绿色工厂管理申报主体中,选择具有代表性的推荐申报国家1级绿色制造体系示1范名单。工信1部将通过行业人士论证、公示、现场抽查等环节确定国家1级绿色工厂管理企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