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钣金加工标准:
1、钣金件加工的精度等级分为a ji(相当于jisb2201)、b级(相当于jisb2202)和c级(相当于jisb2203)。
2、钣金件的尺寸公差应符合gb/t9124-1988《形状和位置公差》。
3、各类钣金的表面粗糙度,按表1的规定执行。
4、各种金属板材的弯曲度均不得大于相应零件外廓尺寸的0、1%。
5、金属板材折弯时,其开口处外侧边缘上各点间的距离不应大于0、3d;非焊接折弯时,其开口内侧边缘与内孔壁的距离不应大于0、5d。
钣金件焊接
5.2.1焊缝应牢固、均匀,不得有虚焊、裂纹、未焊透、焊穿、豁口、咬边等缺陷。焊缝长度、高度不均不允许超过长度、高度要求的10%。
5.2.2点焊间距小于50mm,焊点直径小于φ5,焊点分布均匀,焊点上压痕深度不超过板材实际厚度15%,且焊接后不能留有明显的焊疤。
5.2.3焊接后,其它非焊接部位不允许有被焊渣、电弧损伤现象,表面焊渣、飞溅物需清除干净。
5.2.4焊接后,零件外表面应无夹渣、气孔、焊瘤、凸起、凹陷等缺陷,内表面的缺陷应不明显及不影响装配。设备防护和电控柜的门板、面板等重要零件还应去除焊后应力,防止工件变形。
5.3.5焊接零件外表面应磨平,若为喷粉件、电镀件,焊后打磨粗糙度为Ra6.3,喷漆件为Ra6.3~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