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单是国内水路货物运输基本的合同形式。《水路货物运输合同实施细则》规定:“大宗物资运输,可按月签订货物运输合同。对其他按规定必须提送月度托运计划的货物,经托运人和承运人协商同意,可以按月签订货物运输合同或以运单作为运输合同。零星货物运输和计划外整批货物运输,以货物运单作为运输合同。租船费用较班轮低廉,且可选择直达航线,故大宗货物一般采用租船运输。”“如承、托运双方当事人无需商定特d约事项的,可以用月度托运计划表代替运输合同。”“在实际办理承托运手续时,托运人还应向承运人按批提出货物运单,作为运输合同的组成部分。”根据这一规定,水路货物运输形式有二:一是月度货物运输合同;二是运单。前者适用于计划内大宗物资运输,后者适用于零星货物运输和计划外货物运输。在按月签订货物运输合同的情况下,也必须签发运单,作为运输合同的组成部分。实践中,还有按季度、半年、一年签订的运输合同,也存在航次租船合同形式。
以运单作为运输合同,托运人只需根据货物的基本情况以及承托双方商定的运输条件填写运单,承运人在运单上加盖承运日期戳,运输合同即告成立。运单首先是货物运输合同,赖以确定承托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如果同一托运人的货物在抵达港口属于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收货人,则应单独填写运单。其次,运单也是承运人接收货物的收据。运单记载的货物数量或重量是承运人接收货物的初步证据,至卸货港发生货物灭失、短少或损坏,承运人应承担赔偿责任,除非承运人能够证明货物的灭失、短少或损坏是由于承运人可以免责的事由造成的。再次,运单还是承运人据以交付货物的主要凭证。承运人在目的港必须核对收货人的身份,将货物交给运单记载的收货人。
班轮运输
a.班轮运输的特点:(l)班轮运输有固定的船期、航线、停靠港口和相对固定的运费率;(2)班轮运费中包括装卸费,故班轮的港口装卸由船方负责;(3)班轮承运货物的数量比较灵活,货主按需订舱,特别适合于一般件杂货和集装箱货物的运输。
b.班轮运费。
班轮运费由班轮运价表规定,包括基本运费和各种附加费。基本运费分成两大类:一类是传统的件杂货运费;一 类是集装箱包箱费率。
件杂货也有按商品价格或件数计收运费的。大宗低值货物,可由船、货双方议定运价。
班轮运费中的附加费名目繁多,其中包括;超长附加费、超重附加费、选择卸货港附加费、变更卸货港附加费、燃油附加费、港口拥挤附加费、绕航附加费、转船附加费和直航附加费等。
集装箱运输费用中,除上述海运费用外,还需包括有关的服务费和设备使用费。
此外,班轮公司对不同商品混装在同一包装内,按其中收费较高者计收运费。如租方提前完成装卸作业则由船方向租方支付一定的奖金,称为速遣费。同一票商品,如包装不同,其计费等级和标准也不同,如托运人未按不同包装分别列明毛重和体积,则全票货物按收费较高者计收运费、同一提单内有两种以上不同货名,如托运人未分别列明毛重和体积,亦从高计费。
海洋运输是国际物流中主要的运输方式,它是指使用船舶通过海上航道在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港口之间运送货物的一种方式。国际贸易总运量中的2/3以上,中国进出口货运总量的约90%都是利用海上运输。
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中国已经成为世界s上重要的海运大国之一。进入新世纪,中国海运事业保持快速增长势头,港口吞吐量和集装箱吞吐量分别以年均16.5%和30%以上的速度发展。
海运业是资金密集型行业,发展中国家因缺少资金,大多数进出口货物运输都不得不受控于发达国家的船队,中国也未能免遭这一厄运。伴随着中国工业化进程的发展和加快,这一问题会越来越突出。如果解决不好,会形成不良循环。
随着国民经济和对外贸易高速增长,中国海上交通运输业得到了持续快速发展。海运量不断增长,中国海运在国际上的影响力不断增强,已成为繁荣全球海运的重要因素。班轮运输的特点:(l)班轮运输有固定的船期、航线、停靠港口和相对固定的运费率。随着中国海运业的迅猛发展,其市场环境也在不断发生着深刻变化,尤其是中国政府采取积极的对外开放和与国际海运惯例接轨的海运政策法规,为海运业提供了“竞争、开放、透明”的市场环境。中国海运从业者,包括来华投资经营的外商必须时刻了解、研究自身所处的市场环境,才能审时度势,掌握航向,在不断遇到新情况、不断解决新问题中,得以发展、壮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