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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末会计处理 、年末的账务处理

   日期:2023-04-06     浏览:42    评论:0    
核心提示:会计工作到了年末,一般需要做些什么工作会计工作到了年末,一般需要做的工作:一、工商年检:1. 现金不能超过注册资金的20%2. 银行余额和对账单一致,或经余额调节,也能达到一致,也可!!3. 其他应收

会计工作到了年末,一般需要做些什么工作

会计工作到了年末,一般需要做的工作:

一、工商年检:

1. 现金不能超过注册资金的20%

2. 银行余额和对账单一致,或经余额调节,也能达到一致,也可!!

3. 其他应收款不能太多,公司资金不得借于股东!!

4. 公司的亏损额不能超过注册资金的20%

会计事项除以上外:

1. 有暂估的入账的材料等,都要冲销

2. 预提费用全部冲平!

3. 利润要调整到或都高于税务局的要求!

4. 一般纳税人的税负率是否已经达到或都高于要求(工业4.2% 商业0.8%)

5. 各类费用的入账是否准确,有否将不属于公司的费用入账,或者提高了标准入账了,比如:招待费5% 广告费2%等

6. 注意公司是否没车,也把过路费,油费等车辆相关费用入账做成管理费用,但可以做福利。

7. 注意工资的计提,是否已经在本年度内发放完成了。

 

二、年终会计的账务处理:

1. 将本年利润的余额全部转入利润分配

借:本年利润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如果该公司是亏损的,则会计科目反之,在这步已经完成账务处理!

2. 提取盈余公积

借: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提取法定公益金、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贷: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法定公益金、任意盈余公积

3. 交纳个人所得税:是利润*85%*20%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其他货币资金

 三、税务

地税申报的税金有: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印花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

(1)每月7号前,申报个人所得税。

(2)每月15号前,申报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

(3)印花税,年底时申报一次(全年的)。

(4)房产税、土地使用税,每年4月15号前、10月15号前申报。但是,各地税务要求不一样,按照单位主管税务局要求的期限进行申报。

(5)车船使用税,每年4月份申报缴纳。各地税务要求也不一样,按照单位主管税务局要求的期限进行申报。

(6)如果没有发生税金,也要按时进行零申报。

(7)纳税申报方式:网上申报和上门申报。如果网上申报,直接登陆当地地税局网站,进入纳税申报系统,输入税务代码、密码后进行申报就行了。如果是上门申报,填写纳税申报表,报送主管税务局就行了。

2、国税申报的税金主要有:增值税、所得税。

(1)每月15号前申报增值税。

(2)每季度末下月的15号前申报所得税。

(3)国税纳税申报比较复杂,需要安装网上纳税申报系统,一般国税都要对申报单位进行培训的。

年末账务处理如何处理

年末账务处理如何处理

岁末年初是企业财务人员一年中最繁忙的时候,不但要清查资产、核实债务,而且要对账、结账一直到最后编制财务分析报告。在这一系列工作中,有一些需要企业财务人员重点关注的问题,比如涉税事项的调整等。

一、检查当年的税费缴纳情况

年终时,企业应对当年的各项税费做一个总的分析,再计算一下当年的税负情况,然后与当地税务机关规定的税负作一个比较,根据税务机关规定的税负率进行适当调整。这是因为税务机关的稽查选案,往往从年度税负率异常的企业中甄选,所以企业要在年终总体计算一下自己的税务情况。如果异常,请及时作相应的税收调整。如计算企业增值税税负率,计算公式为:企业某时期增值税税负率=当期各月“应纳税额”累计数÷当期“应税销售额”累计数,月“应纳税额”即为每月《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应纳税额合计数。月“应税销售额”=每月《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按适用税率征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按简易征收办法征税货物销售额。

某时期增值税“税负率”还可以用以下公式计算:

某时期增值税“税负率”={当期各月[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上期留抵税额]累计数+当期简易征收办法应纳税额累计数-当期应纳税额减征额累计数}÷当期“应税销售额”累计数;或={当期[销项税额累计数-(进项税额累计数-进项税额转出累计数)-期初留抵税额+期末留抵税额]+当期简易征收办法应纳税额累计数-当期应纳税额减征额累计数}÷当期“应税销售额”累计数。

注:上面[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上期留抵税额≥0(无负数,负数实为期末留抵税额),即与申报表中“按适用税率计算的应纳税额”计算口径一致。

二、避免已发生的成本费用跨年列支

企业在年底结账前应对待摊费用项目进行清理,防止公司已发生的成本费用遗漏和跨年度费用入账的情况。企业尽量避免大额成本费用跨年度入账。依照税法规定,纳税人发生的费用应配比或应分配入当期申报扣除,纳税人某一纳税年度应申报的可扣除费用不得提前或滞后申报扣除。也就是说成本费用只能在所属年度扣除,不能提前或结转到以后年度扣除。

三、结账前应注意所得税扣除项目处理

(一)税务罚款的处理《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税前扣除:(1)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2)企业所得税税款;(3)税收滞纳金;(4)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5)本法第九条规定以外的捐赠支出;(6)赞助支出;(7)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8)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倘若企业将税务罚款进行了税前扣除,在结账前应进行调账,以免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二)预提、待摊会计处理企业预提费用和待摊费用一般是按权责发生制来扣除的。对于待摊费用直接按规定摊销入成本费用,可以所得税税前扣除。但预提费用,则要注意符合确定性原则,按权责发生制确认的预提费用是可以扣除的。对待摊费用的处理,《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企业发生的下列支出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按照规定摊销的,准予扣除:(1)已足额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2)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3)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4)其它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除此以外,税法规定不允许在以后年度摊销其它费用。

(三)固定资产盘亏与固定资产盘盈的处理根据税法有关规定,固定资产盘亏属于财产损失,经税务机关确认后可以在税前扣除,固定资产盘盈应作为前期差错计入“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中。

(四)赞助捐赠支出的处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进一步细化了视同销售的具体界定,在确认视同销售收入的同时,结转视同销售成本。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章第九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救济性捐赠,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五)职工福利费的处理。

根据《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09]242号)规定,企业为职工提供的交通、住房、通讯待遇,已经实行货币化改革的,按月按标准发放或支付的住房补贴、交通补贴或者车改补贴、通讯补贴,应当纳入职工工资总额,不再纳入职工福利费管理;尚未实行货币化改革的,企业发生的相关支出作为职工福利费管理。将交通、住房、通讯补贴纳入工资总额只属于财务核算的变动,不影响企业所得税的缴纳,即交通、住房、通讯补贴仍参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作为“职工福利费”,在工资薪金总额14%的比例以内税前扣除。

(六)广告费、业务宣传费的处理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一律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七)职工教育经费的处理。《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由于其税法上扣除时间上作了相应递延,形成了暂时性差异,会计处理时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规定进行相应的所得税会计处理。

四、个人借款利息和关联方企业借款利息支出的处理个人借款利息和关联方企业借款利息支出的处理应重点关注:

(一)个人借款的处理如果账面反映出股东在公司有个人借款和往来余额,应及时要求其作相应的冲账处理,以免产生不必要的税务风险。《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对个人借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全额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适用20%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因此,企业在向个人支付借款利息时应要求借款人到税务机关缴纳营业税及附加、代扣代缴“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等税收后,取得税务机关开具的正式税务发票。企业根据借款合同、利息费用支付凭证、个人收取利息开具的正式税务发票等资料进行账务处理,凭“金融企业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情况说明”,按不超过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企业所得税利息扣除额,否则将承担涉税风险。

(二)关联方企业借款的处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关联方利息支出税前扣除标准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第121号,以下简称财税[2008]第121号)规定,除金融业外的其他企业关联方债权性投资与其权益性投资比例为2:1,在2:1之内的关联方借款实际支付的利息(金融企业为5:1),只要没有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息的可以据实列支,但如果超过2:1比例之外如无其它证据证明相关交易是符合独立交易性原则的,其超过部分不得在发生当期和以后各期扣除。

同时这里要提醒注意的是,所谓债权性投资是指企业直接或者间接从关联方获得的,需要偿还本金和支付利息或者需以其它具有支付利息性质的方式予以补偿的融资。其中企业间接从关联方获得的债权性投资包括:①关联方通过无关联第三方提供的债权性投资;②无关联第三方提供的、由关联方担保且负有连带责任的债权性投资;③其它间接从关联方获得的具有负债实质的债权性投资。财税[2008]第121号规定,企业自关联方取得的不符合规定的利息收入应按照有关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也就是说,只要是关联方公司之间产生了上述债权性投资,如果按独立交易性原则计算正常借款利息收入的,对债权方在申报缴纳所得税时税务机关有权对利息收入作相应的纳税调增处理。

五、注意正确核算收入

企业应重点关注以下几个收入核算:

(一)视同销售核算企业将自己生产的产品,用于在建工程、管理部门、非生产性机构、捐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时,应视同对外销售处理。其产品的销售价格,应参照同期同类产品的市场销售价格;没有参照价格的,应按成本加合理利润的方法组成计税价格。

(二)包装物收入核算企业收取的包装物押金,凡逾期未返还买方的,应确认为收入,依法计征企业所得税。逾期是指按照合同规定已逾期未返还的押金。纳税人为销售货物出租出借包装物而收取的押金,无论包装物周转使用期限长短,超过一年(含一年)以上仍不退还的均并入销售额征税。企业向有长期固定购销关系的客户收取的可循环使用包装物的押金,其收取的合理的押金在循环期间不作为收入。

(三)在建工程试运行收入核算企业在建工程发生的试运行收入,应并入总收入征税,不能直接冲减在建工程成本。外资企业根据税法的规定,对生产性的外商投资企业在筹办期内取得的非生产性经营收入,减除与上述收入有关的成本、费用和损失后的余额,应当作为企业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并依照《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第七条规定(仅适用经济特区的生产性企业)的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但可以不作为计算减免税优惠期的获利年度。

(四)超过一年以上的建筑、安装、装配工程的劳务收入核算建筑、安装、装配工程的提供劳务,持续时间超过一年的,可按以完工进度或者完成的工作量确定收入的实现。

六、注意会计与税法界定的收入概念的差异

纳税人某一纳税年度发生亏损,准予用以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弥补,一年弥补不足的,可以逐年连续弥补,弥补期最长不得超过5年,5年内不论是盈利或亏损,都作为实际弥补年限计算。

税法所指亏损的概念,不是企业财务报表中反映的亏损额,而是企业财务报表中的亏损额经税务机关按税法规定核实调整后的金额。如果一个企业既有应税项目,又有免税项目,其应税项目发生亏损时,按照规定可以结转以后年度弥补的亏损,应是冲抵免税项目后的余额。此外,因纳税调整项目(弥补亏损、联营企业分回利润、境外收益、技术转让收益、治理三废收益、股息收入、国库券利息收入、国家补贴收入及其他项目)引起的企业应纳税所得额负数,不作年度亏损,不能用企业下一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弥补。

企业必须特别注意会计与税法界定的收入概念的差异。税法中包含的收入内容比会计规定更宽泛,所以,企业年终结账时应注意:对于分期收款发出商品的销售行为,会计准则规定应当按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现值确定为公允价值。公允价值与应收金额的差额,计入“未实现融资收益”,并按实际利率法摊销,冲减“财务费用”。而税法上规定,销售方应该以合同约定的收款时间来确定销项税额。当然,如果一次性开具了发票,则应全额确定销项税额,会计准则将应收金额与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未确认融资收益”,按实际利率法摊销,冲减财务费。此种处理税法并不认可,所以以后各期摊销的未确认融资收益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企业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也应特别关注:会计上应当作为负债处理,不应当确认为收入,而税法上则将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作为价外收入与销售商品一起作为销售收入计缴税金。此外,由于税法和会计所依据的角度不同,价外费用在会计中没有逐一介绍其应该计入什么科目,因此在实际操作中,按其性质分别计入相关科目即可。但税法上讲,不论其计入什么科目,都要计算销项税额。

七、会计报表的财务分析

一个企业的业务活动,都会通过财务报告反映出来。所以,在年终结账时,财务人员应对会计报表进行税务分析以发现企业隐藏的财务风险:

(1)在资产负债表上的表现为:存货、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资本公积等会计科目经不起推敲;账务处理混乱、账实不符。比如说,企业在采购时为了控制成本,从规模较小的供应商处采购,它不能出具合规的发票,采购回来的货物没法入账,仓库里面有实物,就会造成实大于账的现象。

(2)在利润表上的表现则为成本费用与收入不配比,利润结构不合理。

(3)各项指标,忽高忽低,或如过山车,或漏洞百出。建议企业应该对根据账目拟出来的损益表和资产负债表作一个详细的分析报告,如毛利润比率、净利润及费用增减比率、应收款项账期和存货期等是否合理,不合理的会计比率和不合理的利润及费用增减率只会招引税务部门的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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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底会计要做什么

年底会计要做的事情要很多呀,主要有以下几点:

1.首先一般在年底之前的一些准备工作一定要做好,比如说像固定资产的盘点,存货的盘点,这件事情其实是很杂的,而且也比较累,到时候还吃力不讨好;

2.其次相关的一些往来的核对,比如说与供应商的和队友一些货以来没开票的要赶紧催他,同时还有员工的内部借款都需要及时的清点清理;

3.按照正常的工作流程完成相关的报销支付成本结转,并且出具相关的财务报表,完成相关的税纳税申报,这其中比较重要的一点就是公司年度利润的一个合理的计算还有是否符合领导的一些要求,也有可能有些领导会为了追求业绩,会要求会计去虚估利润,或者是。不愿交税而低做利润,这其实是一个很难的一个博弈的过程,需要不断的与领导来协商,首先站在自己会计的角度,应该追求真实和合理性;

4.后期的一些事情,比如说像呃银行回单,还有像凭证的装订之类的,然后另外要联系一些年年报的审计公司。

年底会计需要做哪些工作

年底会计需要做的工作

1.全面盘点:

对公司的库存材料、固定资产等进行清查盘点,以摸清家底,保证账实相符。盘点时,***一人盘点,一人核点,并且“盘点统计表”每一时间段核对一次,确认无误后在表上互相签名确认。若盘点中发现的差额、错误、呆滞、盈亏、耗损等情况,应分别予以处理并防止以后再发生。

2.清理往来账:

在年度终了前认真清理结算,做到人欠收回,欠人归还。往来账清理往往牵涉面比较广,且有时直接牵涉到一些部门或个人利益,单凭财务部门是很难完成的,因此,作为财务负责人应建立往来清理的领导机构名单,由财务部门领头,销售部门和采购部门重点参与,力将清理落到实处。

3.核查当年税费缴纳情况:

税务机关的稽查首选,往往从年度税负率异常的企业中甄选,所以核算企业增值税的税负率是否达标,有无漏缴,对当年的各项税费做一个总的分析,再计算一下当年的税负情况,并与当地税务机关规定的税负作相关比较,根据税务机关的规定进行相应的调整。对于辅导期的商业企业,在真正转为一般纳税人之前,一定要达到国税要求的税负率和营业收入。

4.年底调账:

在编制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前,要进行账账核对、账实核对,根据选择执行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查看会计科目设置,财务处理的方式是否正确。重点检查自身的会计处理,看是否有不符合会计准则的情况,如有,则应在结账前进行调账。

5.年报编制工作:

财务报表是以会计准则为规范编制的,向所有者、债权人、政府及其他有关方及社会公众等外部反应会计主体财务状况和经营的会计报表。年底主要编制的有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编制时要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按正确的会计准则,遵守重要性原则,同时注意保持各个会计期间财务报表项目列报的一致性和各项目之间的金额不能相互抵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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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企业 税额 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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