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地上建筑的水平疏散走道和安全出口的门厅,其顶棚装饰材料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其他部位应采用不低于B1级的装修材料。
2.建筑内部消火栓的门不应被装饰物遮掩,消火栓门四周的装修材料颜色应与消火栓门的颜色有明显区别。
3.建筑内部装修不应遮挡消防设施、疏散指示标志及安全出口,并不应妨碍消防设施和疏散走道的正常使用。因特殊要求做改动时,应符合国家有关消防规范和法规的规定。
下列单、多层民用建筑或场所应设置自动灭火系统,并宜采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1、特等、甲等剧场,超过1500个座位的其他等级的剧场,超过2000个座位的会堂或礼堂,超过3000个座位的体育馆,超过5000人的体育场的室内人员休息室与器材间等;
2、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1500㎡或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的展览、商店、餐饮和旅馆建筑以及医院中同样建筑规模的的病房楼、门诊楼和手术部;
3、设置送回风道(管)的集中空气调节系统且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的办公建筑等;
4、藏书量超过50万册的图书馆;
5、大、中型幼儿园,总建筑面积大于500㎡的老年人建筑;
6、总建筑面积大于500㎡的地下或半地下商店;
7、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或地上四层及以上楼层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除游泳场所外),设置在首层、二层和三层且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300㎡的地上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除游泳场所外)。
1.垂直疏散区域及其扩展区域的供电
每个垂直疏散通道及其扩展区可按一个独立的防火分区考虑,并采用垂直配灯方式;建筑高度超过50m 的每个垂直疏散通道及扩展区宜单独设置应急照明配电箱或应急照明分配电装置。
2.避难层及航空疏散场所
避难层及航空疏散场所的消防应急照明由变配电所放射式供电。
3.消防工作区域及其疏散走道的供电
消防控制室、高低压配电房、发电机房及蓄电池类自备电源室、消防水泵房、防烟及排烟机房、消防电梯机房、BAS 控制中心机房、电话机房、通信机房、大型计算机房、安全防范控制中心机房等在发生火灾时有人值班的场所,应同时设置备用照明和疏散照明;楼层配电间(室)及其它火灾时无人值班的场所可不设备用照明和疏散照明;备用照明可采用普通灯具,并由双电源供电。
图书馆是公共聚集场所之一,其特点是:电器设备多;图书资料多;人员流动量大,管理难度大。为了做好图书馆的消防安全工作,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对进出图书馆的人员要进行消防安全教育,提高入馆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
2、图书馆的各级领导要定期对馆内消防安全进行自查,及时排除各种火灾隐患。
3、定期对馆内电器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馆内电器设备的安全运行。
4、进出各阅览室的楼梯、通道必须畅通,并悬挂“安全出口”标识等消防安全警示标志。
5、制定“图书馆消防安全应急疏散预案”,定期对图书馆工作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培训,使全体工作人员学会对初起火灾的扑救和引导人员疏散的方法。
6、严格加强图书馆的消防安全值班制度,值班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并进行值班登记,确保图书馆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