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井应用范围:埋置较深的构筑物采用沉井法施工,从经济和技术角度来看,也比其他施工方法更为合理。给水排水工程的地下构筑物,多采用沉井。如江心及岸边的取水构筑物、城市雨污水泵站下部结构等。沉井下沉至设计标高后,在封底之前应检验基底的地质情况是否与设计相符。基底面应整平、无浮泥和残留物。清理干净的基底有效面积不得小于设计要求。应随时保持沉井正位竖直下沉,每下沉1m至少检查一次。沉井人土深度小于沉井平面小尺寸的1.5~2.0倍时,出现倾斜,应密切注意校正纠偏。
沉井基础施工一般可分为早地施工、水中筑岛及浮运沉井三种。施工前应详细了解场地的地质和水文条件。水中施工应做好河流汛期、河床冲刷、通航及漂流物等调查研究,充分利用枯水季节,制订详细的施工计划及必要的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将事先在地面上用钢筋混凝土制成的井筒形状的结构作为基坑坑壁的支撑,在井壁的保护下,用机械和人工在井内挖土,并在其自重作用下沉入土中的结构物称为沉井。沉井应用范围:当地下水位较高,土的渗透性大,易产生涌流或塌陷的不稳定土壤,可采用沉井不排水下沉和水下浇筑混凝土封底。
应避免因井外弃土引起对沉井结构的偏压。应注意河床因冲淤引起的土面高差,必要时可用沉井外弃土来调整。沉井施工,实质上就是将一个在地面上事先浇制好的构筑物通过挖土沉入到地下一定深度后成为地下构筑物的施工过程。沉井优点:占地面积小,不需要板桩围护。挖土量小,对邻近建筑的影响比较小,操作简便,无须特殊的设备。
沉井应用范围:当地下水位较高,土的渗透性大,易产生涌流或塌陷的不稳定土壤,可采用沉井不排水下沉和水下浇筑混凝土封底。沉井下沉至设计标高时,应进行沉降观测,满足设计要求后方可封底。经检验合格后,应及时封底。渗水量上升速度≤6mm/min时,可用浇筑普通混凝土方法封底,否则宜采用水下混凝土封底。下沉过程中,应随时掌握土层变化情况,分析和检验土的阻力与沉并重力的关系,选用有效的下沉方法,并做好下沉观测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