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危害识别、评价与控制
1.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
(1)粉尘与尘肺
生产性粉尘分为总粉尘与呼吸性粉尘两种类型。
(2)生产性粉尘来源
①固体物质的机械加工、粉碎,如金属的研磨、切削,矿石或岩石的钻孔、爆破、破碎、磨粉以及粮谷加工等。
②物质加热时产生的蒸气可在空气中凝结成小颗粒,如熔炼黄铜时,锌蒸气在空气中冷凝、氧化形成氧化锌烟尘。
③有机物质的不完全燃烧,所形成微粒直径多在0.5μm以下,如木材、油、煤炭等燃烧时所产生的烟。
(3)生产性粉尘的分类
①无机性粉尘
矿物性粉尘,如煤尘、硅石、石棉、滑石等。
金属性粉尘,如铁、锡、铝、铅、锰等。
人工无机性粉尘,如水泥、金刚砂、玻璃纤维等。
②有机性粉尘
植物性粉尘,如棉、麻、面粉、木材、烟草、茶等。
动物性粉尘,如兽毛、角质、骨质、毛发等。
人工有机粉尘,如有机燃料、炸药、人造纤维等。
③混合性粉尘
各种粉尘混合存在。
(4)生产性粉尘按病理性质划分
①全身中毒性,如铅、锰、砷化物等粉尘。
②局部刺激性,如生石灰、漂白粉、水泥、烟草等粉尘。
③变态反应性,如大麻、黄麻、面粉、羽毛、锌烟等粉尘。
④光感应性,如沥青粉尘。
⑤感染性,如破烂布屑、兽毛、谷粒等粉尘有时附有病原菌。
⑥致癌性,如铬、镍、砷、石棉及某些光感应性和放射性物质的粉尘。
⑦尘肺,如煤尘、矽尘、矽酸盐尘。
2.生产性毒物与职业中毒
生产性毒物毒性大小可以用引起某种毒性反应的剂量来表示。在引起同等效应的条件下,毒物剂量越小,表明该毒物的毒性越大。
毒物的危害程度分级分为轻度危害、中度危害、高度危害和极度危害四个级别。
毒物作用于人体的危害表现:局部刺激和腐蚀、中毒。
生产性毒物侵入人体的途径:吸入、经皮吸收、食入。
职业中毒的类型:急性中毒、慢性中毒、亚急性中毒。
3.物理性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所致职业病
(1)噪声
①噪声可归纳以下三类:空气动力噪声、机械性噪声、电磁噪声。
②生产性噪声引起的职业病——噪声聋。
(2)振动
产生振动的机械有锻造机、冲压机、压缩机、振动机、振动筛、送风机,振动传送带、打夯机、收割机等。
存在手臂振动的生产作业主要有4类:
①使用锤打工具作业。以压缩空气为动力,如凿岩机、选煤机、混凝土搅拌机、倾卸机、空气锤、筛选机、风铲、捣固机、铆钉机、铆打机等。
②使用手持转动工具作业。具作业。如电钻、风钻、手摇钻、油锯、喷砂机、金刚砂抛光机、钻孔机等。
③使用固定轮转工具作业。如砂轮机、抛光机、球磨机、电锯等。
④驾驶交通运输工具或农业机械作业。如汽车、火车、收割机等驾驶员,手臂长时间把持操作把手,亦存在手臂振动。
(3)电磁辐射
非电离辐射
①高频,微波
②红外线(白内障)
③紫外线(电光性眼炎(电弧光)、太阳光眼炎或雪盲症、皮肤病如皮炎、光感性皮炎、色素沉着、皮肤癌等)
④激光(热效应和光化学效应造成的,酶、氨基酸等活性降低甚至失活、眼部炫光感和视力模糊、皮肤伤害)
电离辐射
各种天然和人工放射性核素、x 线机等。
(4)异常气象条件
中暑、减压病、高原病等。
4.职业性致癌因素
我国已将石棉、联苯胺、苯、氯甲甲醚、砷、氯乙烯、焦炉烟气、铬酸盐等所致的肿瘤,列入职业病名单。
5.生物因素
我国将炭疽、森林脑炎和布氏杆菌病列为法定职业病。
职业病危害评价
1.评价的主要方法
(1)检查表法
(2)类比法
(3)定量法
2.评价的主要内容
(1)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为建设项目的设计提供必要的职业病危害防护对策和建议。
(2)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对未达到职业病危害防护要求的系统或单元提出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措施的建议。
(3)生产运行中的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在掌握生产经营单位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现状的基础上,找出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工作的薄弱环节或者存在的问题,并给生产经营单位提出予以改进的具体措施或建议。
职业病危害控制
1.工程控制技术措施
控制作业场所中存在的粉尘,常采用湿式作业或者密闭抽风除尘的工程技术措施,以防止粉尘飞扬,降低作业场所粉尘浓度;
对于化学毒物的工程控制,则可以采取全面通风、局部送风和排出气体净化等措施;
对于噪声危害,则可以采用隔离降噪、吸声等技术措施。
2.个体防护措施
针对不同类型的职业危害因素,应选用合适的防尘、防毒或者防噪等的个体防护用品。
3.组织管理等措施
在生产和劳动过程中,加强组织与管理也是职业危害控制工作的重要一环,通过建立健全职业危害预防控制规章制度,确保职业危害预防控制有关要素的良好与有效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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