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日晚10时许,唐先生驾驶的电动汽车在S40苍硕高速上没电了,但拖车公司要价800元,且搭电两次又花费了600元。他认为收费不合理,当晚只交了900元。据悉,相关部门已介入调查。
唐先生称,1月2日晚10时许,他驾驶电动汽车在S40苍硕高速距黎塘服务区6.7公里处没电,于是报警并请求高速道路救援。
桂南道路救援服务部收到唐先生的求援信息后,其管理人员廖某致电唐先生,称拖车服务费800元,并要求先打300元定金才提供服务,唐先生则表示要看到明确的收费标准才付尾款。
唐先生在微信支付的定金。受访者供图
1月4日,记者联系上廖某,他表示,该拖车费用是依据桂价费〔2012〕47号文来收取的。这次拖车服务派出2名工作人员和一辆拖车,收取的800元费用包含燃油费、过路费等。
桂价费〔2012〕47号文第十条相关内容。
廖某称,双方提前沟通过价格,唐先生认可并支付了300元定金。现场工作人员让唐先生在拖车服务确认单上签字,并再次确认拖车费用。唐先生签字之后,工作人员将汽车拖到黎塘服务区,但唐先生拒绝支付尾款。
唐先生告诉记者,他的车子是前驱,可以夹前轮胎先拖到服务区,但救援公司师傅说需要先搭电才能拖,无奈只能依其要求联系搭电服务又花了400元。
当他的车被拖行到服务区后,仍然充不了电,只能找服务区的汽修人员再次搭电,又花费了200元。
唐先生当晚支付的费用900元。受访者供图
对此,廖某称,工作人员只是帮忙打电话找了搭电服务,价格是开免提让唐先生与对方自行协商的。
1月5日,记者咨询相关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得知,高速公路拖车服务属于政府定价范围,执行桂价费〔2007〕572号文收费标准。唐先生的车型属于该文收费标准中的一类车,拖车里程6.7公里,收费应为280元。
桂价费〔2007〕572号文附件拖车服务收费明细。
唐先生已将相关情况投诉至12345热线,据了解,相关部门已介入调查。
南国早报见习记者 李明洋
来源: 南国早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