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下面小编给大家分享一下。很多人还不知道如何处理没签合同的员工旷工。以下是详细的解释。现在让我们来看看!
旷工是指无正当理由不出勤和请假,属于严重违纪行为。过去计划经济时期,国企普遍的做法是一减二(部分省市劳动部门对此有规定)。
《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已废止)规定,连续旷工15天、累计旷工30天可除名。目前,是否对旷工进行经济处罚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因为《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已经废止,企业罚款也没有具体的法律依据。
旷工当天没有出勤没有争议,自然没有劳动报酬;旷工不请假不出勤可能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据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要求赔偿损失。旷工达到规章制度规定的解除合同天数的,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二)项的规定解除合同。
以上解释了未签合同员工旷工如何处理。这篇文章已经分享到这里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信息有误,请联系边肖进行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