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下面小编给大家分享一下。很多人还不知道青岛违法停车处罚新规。以下是详细的解释。现在让我们来看看!
现在有很多家用汽车。我建议你出去的时候检查一下你的停车位是否足够。如果你违章停车,你需要受到处罚。下面,为了帮助你更好地了解相关法律知识,边肖整理了相关内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违章停车怎么处罚?
根据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对违法停车有以下处罚:
一、不按规定临时停车,主要是指驾驶人驾驶车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的行为,包括:
1.向前方向停在道路左侧,驾驶员不离开车辆。
2.在十字路口、铁路道口、弯路、窄路、桥梁、陡坡、隧道和距上述地点20米以内的路段停车。
3.在公共汽车站、电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消防队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停车。
4、公共汽车、电车停在站点外。
5、夜间临时停车,不开示宽灯。有上述行为者,罚款五元,记二分。
二、违反停车管理规定停车,主要是指驾驶员驾驶车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包括:
1.在禁止停车的地方停放车辆。
2.在允许临时停车的地方停车,驾驶员离开车辆。有上述行为的,处五元罚款,记三分,并可吊扣一个月驾驶证。
三、不按规定停车或者车辆发生故障不立即移车,造成严重交通堵塞的,主要是指驾驶人驾驶车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七十五条的行为,包括:
1.在道路上停放车辆会造成后方交通堵塞。
2、在车行道内车辆故障造成后方交通堵塞。有上述行为的,处二百元罚款,记六分,可以并处吊扣六个月以下驾驶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已于2003年废止。根据2003年10月28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最新规定,该法规定违章停车只罚款不扣分,违章停车有以下处罚:第八十九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第九十三条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和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给予口头警告,责令其立即驶离。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机动车拖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停放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向当事人收取拖车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因牵引方法不当造成机动车损坏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以上内容为相关回答。一般违章停车都是200元以内的罚款,不会扣分。这在全国基本都是一样的规律。非法停车也可能导致严重的交通事故。如果有其他法律问题,可以咨询相关律师。
以上解释了青岛市违法停车处罚新规。这篇文章已经分享到这里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信息有误,请联系边肖进行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