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下面小编给大家分享一下。户口本上写的迁出是什么意思?很多人还不知道。以下是详细的解释。现在让我们来看看!
这一项是指当事人户籍的变更(迁移):1。会体现在当事人户籍卡的“何时何地迁入本县(市)”一栏;2.当事人整体迁出的,户口簿第一页加盖“作废”专用章。《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户口管辖区的,应当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注销户口。公民从农村迁入城市,必须持城市劳动部门的就业证明、学校的入学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证明,向常住户口登记机关申请迁出。公民移居边境地区,必须经居住地的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第十三条公民流动时,应当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迁入登记,城市应当在三日内,农村应当在十日内交验户口迁入证明。以上解释了户口本上写的迁出的意思。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信息有误,请联系边肖进行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