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下面小编给大家分享一下。很多人还不知道法院送达程序的规定。以下是详细的解释。现在让我们来看看!
主要有以下几种交付方式:
1.直接送达:由法院的审判人员、书记员或者司法警察将应当送达的诉讼文书直接送达受送达人、其代理人或者成年家属(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专门接收的人员)的送达方式。
2.委托送达:直接送达有困难的,委托其他法院代为送达的送达方式。它是直接交付的补充。严格来说,委托送达并不是一种独立的送达方式,它只是法院之间的一种互助行为。
3.邮寄送达:法院服务人员将应送达的诉讼材料以邮寄方式送达受送达人的送达方式。
4.留置送达:法院直接送达的诉讼文书,受送达人拒绝签收。受送达人邀请相关机构人员到场后,由相关人员见证将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住所的方式,完成送达。
5.转递送达:对军队中的军人和被监禁、劳动教养的人员,通过所在部队团以上政治部或监狱管理部门送交受送达人的送达方式。
6.公告服务:也叫准服务。是指在报纸或其他载体上刊登公告,经过一定时间后产生投递效果的投递方式。
以上解释了法院送达程序的规定。这篇文章已经分享到这里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信息有误,请联系边肖进行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