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下面小编给大家分享一下。很多人还不知道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以下是详细的解释。现在让我们来看看!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有关组织可以进行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赌博、吸毒等不良嗜好;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
(五)其他导致婚姻关系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离婚后,双方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以上解释了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这篇文章已经分享到这里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信息有误,请联系边肖进行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