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 1.亮点:红中麻将跑得快微信“群”vy23547-- tt552662---930229533—认准Q微同号靓号其他都是冒充!备用QQ:464870180 %D%A 2.简介:广东红中麻将--四川血战麻将--二人跑得快1-2元“群” %D%A 3.类型:1块川嘛血战麻将,一“元一分红中癞子麻将,一“元一张二人跑得快15张 %D%A 烟雾迷惑,道不经心中荡漾,任由爱在人海里浮浮沉沉。一阵相思的风当面吹拂,丢失的眼眸模糊退去,却不知荒凉了几何的尘世归路。 一场大雨过后,喝饱了水分的庄稼们,生长得那个疯狂啊,真是让人们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如果这个时候往城里的亲戚家小住几天再回到村上的话,你就会禁不住大声惊叹庄稼怎么长得这样快呢。高粱,这个庄稼当中的大高个儿,雨前那种枯黄、瘦弱的样子,还不如一株青草显得有生机呢。这下你再看看他,简直是早晨时一个样,黄昏时又是一个样了。晚上,从学校里往村庄上走,路过高粱地时,稍微用心听一下,就能够听到拔节的声音。这一天高粱才刚刚与我一般高呢,一两天后再一比试,他已高出我一头多了。在不太长的时间内,高粱就会长到了他的最高点。再往后,他就开始结出那种好看的红红的穗子来了。地瓜,这种在春天的狂风大作、飞沙扑面的环境中被埋入土壤当中一根幼苗,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总是那么一副永不见长的模样——可以这样说,五月一日的你与六月一日的你见到的他,是没有什么分别的。他仅有半尺多高,向天空竖竖地指着,叶梗泛着一种土黄色,梗上的叶子也枯焦地半卷着。只有顶部,尚有几片不大的淡绿的叶子。但是,雨后呢,你一个不小心,他就弯向地面,并且已经生发出三、五片新叶来。隔个两三天的模样,他就会又生长出旁的秧子来了。秧子们贴住地面,顶部昂起,极快地在黄白色的土地上漫延。这个时候的地瓜地的色彩是比较好看的:秧子顶部的叶子的淡绿、叶梗部位叶子的墨绿;此外,还有土地颜色的黄与白。渐渐的,土色就全部被绿色遮住了,厚厚的一层。再生长一段时间,地瓜秧子还会向泥土里扎下根去,并向上生出细嫩的秧子来。这个时候,乡亲们就要到地里去翻秧了——免得损失了养分。秧子被翻过来之后,如垂死的蛇那样无精打采的。但用不了一天的时间,他就会重新碧绿向上,更加生机盎然了。玉米的生长,也是十分喜人的。他一如高粱的生长速度那样,几天不见便可以感受到他的高度的增加。他的叶子,比高粱的要肥、要厚、要宽一些。他的根部生出的如蚯蚓似的根须,呈一种淡红色,也比高粱的要粗一些。还有,他的身体的直径也要比高粱的粗上不少。但是,他的身高是比不过高粱的。除了这几种主要的庄稼外,还有野草,也表现出了无比的繁茂气象。他在沟畔、地头、斜坡、陇亩等等地方,顽强地生长着。它们有的葡匍于地,有的上指天空;但都生长得十分旺盛,在地上密密地葱茏着。于是乎,这个时候的平原上啊,就到处都是绿了。有时,有好风吹至,而你又是站在一个高丘上时,就可以看到偌大的一片绿色波涛,起起伏伏的,很是能够豁人胸臆。日光照射在作物的绿色之上,变得亮亮的、白白的,闪烁不定。绿色的气息,也是令人闻而沁脾的。 丁捷:同样都是强人,有很多强人没有走向陈腐,但又有很多强人走向了陈腐,因为即是没有划清范围。当一个官员的本领很强,宏大到自觉得不妨歪曲国度法令和党的顺序时,真实大概会变换准则、冲破顺序,以至隐藏了法令。 11、我好喜欢你,从天南到地北,从地老到天荒。 />一场大病之后,从2003年3月起,不论天阴天晴,下雨下雪,上班还是休息,我每天都要到河堤上快走一小时。 在河堤上快走,是我在最满意的地方用最满意的方式锻炼身体。 河堤上背河的一侧长满了野生芦苇,繁盛茂密,既将外面的尘嚣隔得远远的,又给我以充实、蓬勃之感。河堤临河的一侧是郁郁葱葱的青草,绿茵铺展开来,恰如给灰黄色的河床镶了一条绿边。在青草和芦苇的甬道中呼吸着沁人肺腑的空气行走,可眺望河水潺潺东去,猜测圣人当年发“逝者如斯”之叹时的心境甚至摇头晃脑的样子,也可仰视流云聚了又散散了又聚,臆想若果真有天堂,恐也与人间一样无聊。不禁对形而下少了牵挂,对天边外多了怀想。浮躁的心田得到了滋润,受伤的灵魂得到了抚慰。 我每天去河堤上走,每一次都是浮想联翩,曾以《沿着河走》为题写了两个帖子,后来连QQ的昵称也改成了“沿着河走”。有网友开玩笑问我走向何方,我说:除了死亡,还能走向哪里?然后是哈哈一笑。我的笑绝不是装出来的,此时的我一点也不悲观。芦苇、青草、河水、天空慢慢教会了我豁达。对于生与死,我已经非常超然。 不仅和网友开玩笑说走向死亡,有几次出城向河堤走时碰见朋友,人家问我去哪里,我说去火葬场。听者蹙眉,我又补充了一句:“去探探路。”我这话是玩笑不假,但我每天走的地方确实离火葬场很近。 出了城向南走,径直来到河堤上,然后向西拐,因为东边有砂场,洗砂机轰鸣不停,噪得很。快走大约30分钟,堤旁有一块大石头,站在石头旁北望,是一条不宽不窄的沙土路,火葬场就在不远处的路边。我养成了习惯,每次走到这里总要撒一泡尿,注视一番火葬场高烟筒冒出的缕缕青烟,然后往回走。 随着年龄的增长,近年来我去火葬场为亲朋好友送葬的频率越来越高,自己也说不清到底进去了多少回。最使我刻骨铭心的有两次,都是一般关系。一次是我们楼上的一个中年妇女,她是清早晾衣服时从阳台掉下去的。那天我起床晚,当我还赖在被窝时突然听见楼下有嘈杂声和嘤嘤哭声,不禁在心里骂:谁犯精神病了,大清早的搞不团结?起床后才知道七楼的邻居摔死了。她丈夫与我同龄,儿子与我儿子同岁,且非常要好。送她时,漂浮在我脑海里的老是她儿子的笑脸,我忍不住流了许多泪。另一次是我的一个远亲,一个结了婚还没来得急生孩子的小媳妇。她正值盛年却暴病而亡,白发苍苍的父母面对犹如天塌一般的横祸,哭的死去活来。使我诧异的是,面对如此撕心裂肺的场面,她的叔父操心的竟然是几块布料。他偷偷问一个亲戚:挽帐该咱们拿还是男方拿?一句话彻底改变了我对他的看法。从此后我非常鄙视他。他也许不知道原因,但明显感到了我的冷漠,已经好些年不来我家了。 现在,我每天在小城与火葬场之间走动,以此来拖延进火葬场的时间,知道总有一天会有去无回,明白那高烟筒袅袅上升的青烟在召唤自己,但我一点也不悲伤,更不惧怕。我都不害怕活着,难道还怕死不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