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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出版物经营许可办事指南零售图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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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22-09-08 13:47
  • 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 商机区域:四川成都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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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成都出版物经营许可办事指南零售图书


办事指南


出版物经营许可


成都市政务服务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零售受理条件:


依据《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九条:单位,个人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应具备下列条件


1.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


2.工商登记经营范围包含出版物零售业务;


3.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出版物批发许可证审批部门:四川省新闻出版局;各市辖区行政审批局


图书零售经营许可证的申请:各区行政审批局;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零售申请材料:


1.用房产权证明和房屋租赁合同;


2.出版物零售单位和个体工商户设立申请书


3.《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审批登记表》申请表


4.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5.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申请书(载明企业名称,经营地址,法定代表人,营业面积,资本来源,注册资本,从业人员;经营范围图书,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6.如企业需要通过互联网信息等网络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还需提供开展出版物网络发行经营活动承诺书;


成都开展出版物网络发行经营活动承诺书:


成都市金牛区行政审批局:


我单位获得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后,拟在第三方平台开展出版物网络发行经营活动,按照《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相关规定,郑重承诺如下:


一、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单位法人和出版物发行业务主要负责人认真学习《出版管理条例》、《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等出版物发行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熟悉开展出版物网络发行经营活动必备的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依规开展出版物网络发行经营活动。


二、如实报告经营活动情况,我单位参加出版物发行年度检验时,如实报告出版物网络发行经营有关情况。


三、落实公示证照规定,按照《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三章第二十二条:利用信息网络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的,应在其网站主页面或者从事经营活动的网页醒目位置公开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登载的有关信息或链接标识的规定,我单位开展网络发行经营活动后,承诺按规定公示证照信息。


四、拟开展出版物网络发行经营活动平台,我单位拟在以下第三方平台开设网店从事出版物网络发行经营活动,请予审核同意:


1.天猫


2.淘宝


3.微店


4.京东


5.拼多多


6.其他第三方平台(需填报具体平台名称和平台链接以备管理部门查验)。


1.我想在成都市经营图书批发业务,请问是在区政务服务大厅申请吗?


依据《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八条:单位申请从事出版物批发业务,可向所在地市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地市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在接受申请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审核后报省级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2022年申请成都图书许可证经营批发业务范围:青羊区,金牛区,成华区,锦江区,高新区,武侯区,温江区,郫都区,双流区,新都区,新津区,天府新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高新西区,东部新区,大邑县,蒲江县,金堂县。

原文链接:http://www.8178.org/shangji/show-8726.html,转载和复制请保留此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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